
粮稳则天下安。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条例》聚焦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关键环节,为全方位夯实本市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对保障超大城市粮食安全、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党政同责 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条例》明确本市粮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粮食安全,既要抓物质基础,也要抓机制保障。
《条例》明确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加强对本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市、区人民政府将粮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粮食物资储备、规划资源、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仓储、物流、加工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规范储备管理 发挥储备“压舱石”作用
政府粮食储备是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条例》对本市政府粮食储备体系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政府粮食储备的总量规模、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要求,确保储备粮食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坚持科学轮储粮食,完善政府粮食储备管理制度,执行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加强对储备粮食的轮换管理,合理安排轮换进度。
为从源头堵塞政府粮食储备监管漏洞,防范粮食安全风险,《条例》明确承担政府粮食储备任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自主储粮。
增强应急能力 服务韧性城市建设
《条例》着力提高本市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刻粮食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加强本市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备受关注。《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粮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并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明确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粮食物资储备、交通、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提高本市粮食应急交通运输能力和加工能力。健全粮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分析,落实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此外,《条例》还明确粮食应急处置措施以及应急状态下单位和个人的配合义务,并对评估应急处置效果、完善应急预案等内容作出规定。这些举措将有效提高本市粮食应急保障韧性。
构建节约机制 贯彻节约减损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树立节约减损就是增产的理念,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
《条例》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反食品浪费法的要求,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增设了“粮食节约”专章,完善了本市粮食节约机制。一方面,明确粮食节约的总体要求,以及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物资储备、市场监管、经济信息化、商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的粮食节约职责。另一方面,聚焦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重点环节,明确节粮减损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同时,规定本市加强粮食节约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节粮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粮、爱粮的社会氛围。
健全监督考核 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有效的监督考核是确保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保障。
《条例》构建了全方位的监督考核体系,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物资储备等部门加强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粮食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条例》还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进行责任约谈;对不履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处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延伸阅读
抓好“收储供管节” 更好保障粮食安全
8月1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沈红然表示,《上海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足上海超大型粮食消费城市这一最大实际,围绕提升本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核心目标,体现出高质量、有特色、可实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本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将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收好粮”。加强收购部门协同,主动延长收购服务时间,加强收购预约系统和收购信息系统建设,杜绝出现“排长队、卖粮难”现象,有效提高收购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让农民少跑腿。坚持以质论价,优化完善地产粮食“价补分离”政策,统筹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更好保障本市种粮农民利益。
二是“储好粮”。坚持好库放好粮,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结合“两重” “两新” “优质粮食工程”等政策,协调推动市、区两级粮库项目建设,提升基础设施能级,进一步夯实本市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坚持绿色储粮,推动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全市储备粮库绿色仓储技术应用覆盖率达到100%。坚持科学轮粮,完善政府储备粮管理机制,优化储备结构,合理安排轮换进度,保持常储常新。
三是“供好粮”。一方面抓常态,加强“上海好粮油”区域品牌建设,结合储备吞吐调节、产销合作等,保持量足价稳质优,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挥大市场、大流通和科技创新等优势,推动本市粮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高效快捷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另一方面抓应急,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应急能力尤其是应急运输、加工能力建设,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推进长三角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区域粮食应急保障韧性。
四是“管好粮”。深化依法管粮,强化粮食市场监测、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等,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规范粮食领域涉企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强化智慧管粮,充分运用粮食省级平台和智慧粮库建设成果,加强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实现储备粮来源可溯、库存可查、去向可追。加强考核监督,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托底、更牢靠。
五是“节好粮”。积极做好法规实施后的学习宣贯,促进全行业全社会形成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爱粮节粮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