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城市运行安全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在2022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和2023年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于7月3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通过持续监督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聚焦群众关切 深入开展调研
本次监督调研于2024年2月份启动,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黄莉新主任,陈靖、徐毅松副主任明确监督重点、带队开展调研。本次监督调研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市民群众关心的安全热点问题;增强监督刚性,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2013年以来本市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梳理分析;拓展监督深度,委托浦东等十余个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监督,形成全市监督合力,并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紧扣法定责任,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不断消除监管盲区。
坚持问题导向 监督推动隐患排查
从监督调研情况看,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努力破解重点领域治理难题,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但一些瓶颈和短板还需要加速补齐,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仍面临较大压力。一是存量隐患和增量风险交织并存,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存在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超期服役”的情况,城市水电气供应系统、电梯、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和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安全标准规范尚不完善。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2023年以来本市相继发生临港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4·29”锅炉钢架坍塌等5起较大事故,涉及建筑施工、船舶制造、污水处理、3D打印等多个领域和爆炸、中毒、坍塌等不同事故类型,反映出安全生产基础还不扎实。
企业主体责任仍需进一步落实。2013年以来,本市共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6起,其中涉及各类项目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检维修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单位的事故为19起,造成81人死亡,反映出三方面问题。一是第三方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检维修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流于形式,一线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在事故中表现出凭经验作业、习惯性违章、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如今年发生的杨树浦路2200号N1-01地块“5·6”塔吊倒塌事故中,3名死亡的塔吊安拆单位工作人员平均从业时间为6年,却没有规范佩带安全装备。二是相关单位对第三方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发包单位或是违法发包,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或是“以包代管”,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9起事故中有9起事故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共造成40人死亡),这些事故中的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基本都存在对施工安全隐患失管失察的问题。三是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19起事故中有15起事故的相关单位中包括国有企业,其中有6起事故的发包或总包单位为央企,反映出部分国有企业安全管理不力。如去年发生的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6·16”较大坍塌事故中,外高桥造船公司作为业内极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央企,却未能有效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对作业现场同时存在的多家承包单位未进行有效协调管理,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力量相对不足,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数量与职责相比还需进一步匹配,“检查不过来”和“检查不出来”的情况仍存在。二是部门监管合力仍需加强,新行业新业态的安全监管体系和责任需进一步细化,平台经济等新领域的安全监管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有的部门、单位对交叉领域安全监管的主动性还需加强。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仍需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存在“上紧下松” “重检查、轻整改”现象,有的执法部门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多以口头提醒、警告等方式处理,没有起到应有的惩戒和震慑作用,容易造成隐患问题返潮现象。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一是安全生产的智能化水平不足,各部门监管信息数据标准还未统一、汇聚还不够通畅,安全生产“企业码”试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人人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社会氛围营造不足,群众通过“随申拍”上传照片、视频等方式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动员社区居民共管共治风险隐患的能力不足,针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故障、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事故隐患,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志愿者共同参与治理的合力还需增强。
开展“边审边询” 提升监督实效
本次监督开展“边审边询”,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认真巩固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并就安全生产基层管理力量建设、第三方单位生产安全责任落实等作出询问,部门负责人现场作了回应。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实现由短期治理向长效机制转变。持续厘清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完善“三管三必须”工作机制,逐项研究消除监管盲区。推动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根据实际需求配齐管理人员,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的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推动提高重点产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提升产业、园区、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推进低端产业和高危产业结构调整,及时调整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设备、工艺,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特别是要针对危化、电力、建筑等高风险领域企业加快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从严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第三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监管,督促发包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和管理职责,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转包和分包、企业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接工程等行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头雁效应”。
持续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为10万户高龄独居老人加装燃气报警器”和“为50万户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更换燃具连接软管”两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提升了燃气本质安全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形成排查整治合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形成燃气管理部门与属地政府及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勤联动、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局面。
切实管住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要积极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加大对非法拼改装、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高风险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同时,让居民充分参与公共事务决策,以民主治理保障社区安全。
加快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加快赋能“企业码”助力安全生产监管,实现监管执法、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相关数据的全流程共享。支持引导高危行业企业运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和风险辨识,提升高风险岗位的机械化程度,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风险隐患。鼓励居民小区加装消防物联网设施,将相关数据信号联入消防部门平台,及时发现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