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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面启动城中村整体改造,2027年将全面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 城市更新:提速增效再发力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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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旧改完成29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完成72万平方米、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910万平方米……7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对城市更新提出新要求。

  优化功能布局 提升城市品质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近4年来,本市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功能布局、促进转型发展、强化韧性安全、传承城市文脉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民生项目全面加速。2022年成片旧区改造完成后,本市加力推进“两旧一村”改造。从2023年至2025年6月,零星旧改完成29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完成7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认定44个项目。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910万平方米,加装电梯8044台。

  “一江一河一带”建设提速增效。黄浦江、苏州河岸线贯通超过100公里。有序推进还岸于民、还绿于民,世博文化公园、普陀岸线公园二期、徐汇西岸自然艺术公园等建成开放。从2023年至2025年6月,全市新增公园超300座,完成“千座公园”计划。积极推动“一大环+五小环”环城生态公园带和生态廊道建设。

  城市发展空间扩容提级。实施产业用地“211”行动,从2023年至2025年6月,完成61.8平方公里低效产业用地处置。积极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认定并加快推进三批优质项目217个。加快商业商务区更新改造,制定商圈能级提升行动方案、商务楼宇更新提升行动方案及实施意见,完成小陆家嘴等10个试点商务单元更新提升方案。

  区域更新加快推进。加快推进外滩“第二立面”、衡复风貌区等区域整体更新,积极推动徐汇滨江、静安走马塘等区域转型发展。实施推广“三师联创”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更新单元规划落地。强化市区协同,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机制,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基础设施优化提升。从2023年至2025年6月,完成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322公里,实施老旧燃气管道改造超1475公里;建成260个“美丽街区”,12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化空间对外开放。实施内环高架“年轻化”三期工程。新增海绵城市达标超126平方公里。深化完整社区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补齐文化体育、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等服务设施。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持续加强。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制定历史风貌保护指南,健全“分区引导、分级保护、分类施策”的保护要求。坚持“以用促保”,探索推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加强统筹更新、管理和运营,推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不断焕发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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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谋划分级落实 “政策上门”群众参与

  近年来,面对城市更新中难啃的“硬骨头”,本市集中资源、加强协调、技术支撑、定向攻坚,不断加速推进城市更新进程。

  坚持统筹谋划,健全工作机制。本市组建市、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两旧一村”改造专班、低效产业用地盘活专班等统筹协调机制,总体形成“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设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城市更新技术中心等,强化专业技术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体系。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针对不同城市更新领域,构建“1+10+X”的政策体系,出台70余项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出让制度,构建土地储备新机制。

  坚持问需于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创新“圆桌会议” “政策上门”等工作举措,引导市民全过程参与,形成“蕃瓜弄八法”等群众工作方法。落实《条例》要求,建立并完善上海市城市更新信息系统。

  坚持示范引领,总结推广更新实践经验。为更好支撑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推进,编撰形成上海城市更新“三本书”。全面总结城市更新实践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更新模式。推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标准规范优化。

  规划引领加大供给 问需于民激发活力

  7月14—15日,党中央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将“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八项主要任务,并要求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

  市委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要求把城市更新作为落实城市总规、推动城市转型、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更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要求把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注重解决好安全、居住、公共服务和职住平衡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市委指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和城市更新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根据更新项目不同类型,进一步明确支持政策和实施路径。

  以规划为引领,科学制定目标任务。编制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合理设定未来5年本市城市更新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好《意见》要求的八项主要任务。加快可持续更新模式的探索创新,更好服务城市长远发展。制订《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6—2028年)》,在2025年全力完成第一轮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重点任务和更新项目,明确在2026年全面启动城中村整体改造项目,2027年全面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抓好年度工作落实,每年编制城市更新年度重点工作,做好目标细化分解,确保完成城市更新各项任务。

  以立法调研为契机,加大政策标准供给。结合《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深入分析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推进中存在的裉节难点,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对需要国家层面支持的事项,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推动更多试点项目在上海先行先试,并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对需要本市层面加大政策标准供给的事项,以“1+10+X”政策体系为框架,围绕立法调研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持续出台配套政策。结合工作实践,根据更新项目不同类型,不断完善标准规范。发挥好专家委员会、技术中心等作用,加大专业技术支持。

  以机制完善为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组织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谋划作用,发挥“两旧一村”改造、商办楼宇更新等专班作用,对需加强推动的专项工作建立调度机制,部门联动、以区为主,协调推进相关任务。优化项目实施机制,坚持规划引领、体检先行,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机制。加强更新片区策划,用好“三师”联创机制,推动片区系统化更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国企在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专业化运营企业通过长期租赁等轻资产模式盘活存量空间,鼓励产权人自主更新。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在项目推进中,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从规划、评估、征询、启动到建设的市民参与机制,让群众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更新。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积极引导社会预期,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寻求利益平衡最大公约数,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良好格局。 (上海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