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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关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省级立法下月施行
来源: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作者:顾隽㛃   2026-06-02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定》今天(5月27日)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下月(6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省级立法。

《决定》共十八条,聚焦青年充分就业、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安居保障、婚恋养育等重点领域,营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良好生态,鼓励青年挺膺担当、建功立业,推动上海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上海更有为,为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增添动力活力。

《决定》明确加快建设青春经济集聚区,培育青春经济特色商圈、商街、商场等;统筹推进青年发展型街区、园区、社区、楼宇建设,打造青年文化地标;完善多层次安居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租房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青年租房、购房的支持力度,推动在青年就业集中区域、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强对青年婚恋生育养育的支持力度,为青年提供婚姻家庭辅导等专业服务,落实家庭照护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