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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行政检察 助力法治上海建设
作者:文/桂文茜   2025-11-05

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本市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何进一步支持和推动本市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上海建设?8月19日、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坚持全面调研,切实做到精准把脉

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加强行政检察工作专项监督调研工作,常委会成立专项监督调研组,由周慧琳副主任、徐毅松副主任担任组长,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陆卫东、副主任委员徐燕平担任副组长,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司法委委员、市人大代表、行政法领域专家学者共同参加调研活动。

监督调研组先后召开本市检察系统、法院系统、政府部门等8场专题座谈会,征求了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意见建议,立足不同层面和视角,了解掌握全市行政检察工作实际情况。调研组还深入嘉定区检察院、青浦区检察院、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最江南”联合生态修复基地等场所,实地调研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情况、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监督情况、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试点情况以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等,全面了解基层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查找行政检察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调研组坚持边调研边总结,及时听取市人大代表、高校学者、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共收集40余条对策建议,推动有关机关即知即改,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体现成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10月听取和审议最高检行政检察专项工作报告,调研组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和支持。同时,与普陀、长宁、虹口等区人大同步开展调研,增强监督实效。为帮助代表们全面深入了解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调研组联合常委会培训中心举办以“强化行政检察履职,以法治手段维护民生民利”为主题的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邀请市检察院分管领导作专题授课,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演绎,内容丰富、生动翔实、深入浅出,获得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短板弱项

从监督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主要体现在:履职质效持续提升。2019年至2023年,本市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数量从104件提高到1219件,监督率从10.4%提升到66.6%。监督格局不断完善。本市检察机关依法稳慎拓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职能;监督体系从依申请监督为主,向依申请、依职权监督并重转变;行政检察在“四大检察”办案总数中占比从2019年的1.82%提升至今年上半年的6.8%。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市检察院于2019年单设行政检察部,各分院、基层院均已成立行政检察办案组或办公室。队伍建设保持领先。本市检察机关有1人荣记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标兵能手等12人次,居全国第一。

但由于起步较晚,行政检察是“四大检察”中的相对弱项,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基层行政诉讼监督案源不足。由于行政诉讼上诉率、申诉率普遍较高,基层检察院能够办理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数量较少。加之近年来法院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部分基层法院不再受理一审行政案件,对应的基层检察院不仅在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方面难以发挥作用,在审判活动监督和裁判执行监督方面也面临案源短缺的困境,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化履职机制亟待完善。

检法、府检联动仍需加强。实践中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需要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配合,但在对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考核中,这一指标往往是对冲的,部分行政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仍需强化,有的检察机关听取行政机关意见、释法说理还不够充分。此外,联席会议等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常态化运作,大多还停留于工作信息沟通、个案处理协商方面;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有待提升。全市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总体数量不多,与社会上存在的大量行政争议、行政申诉案件数量相比,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开展还有很大空间,法律监督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行政检察监督精度和深度有待提高,部分对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还停留在浅表性问题上,由“案”到“人”再到制度机制的深层次监督不够。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较多停留在个案监督上,运用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

行政检察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本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成立时间不长,且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与民事检察合署设置,普遍存在人员配备有限、行政法专业背景人才较少等问题。加之近年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全面发展、监督内容不断丰富,现有的行政检察人员数量与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坚持靶向施策,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监督调研组同时提交了调研报告,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建议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融入法治上海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目标,提高监督精度和深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建议进一步健全一体履职,整合全市三级检察院司法资源,加强上级院统筹协调和对下指导。进一步优化融合履职,持续推进“四大检察”之间监督线索信息共享、横向移送等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积极推动执法司法数据的互联互通,科学构建行政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行政检察办案模式从“个案为主、数量驱动”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

强化外部协同,合力推进行政检察深入发展。建议深化拓展上海首创的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研究推动成立市级层面行政检察协调小组或相应机制。进一步强化检法联动、府检联动,加强沟通交流,重点针对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涉及的相关行政争议,联动协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衔接,从职务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强化与信访部门协同联动,拓展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渠道。积极开展行政检察宣传活动,畅通群众申请监督渠道。

推进专业建设,扎实筑牢行政检察发展基础。建议加大对行政检察基础理论、司法规律以及办案实务的研究力度,为行政检察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提供理论支撑。通过岗位练兵、府检联合、检法同堂等方式,加快行政检察专业人才培养。持续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助力提升行政检察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