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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答好三道题 绘就家园新画卷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   作者:文/刘懿孟 翟 昊 范舟轶 李雪妍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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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2023年以来,市十六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城建环保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持续加强立法、监督工作,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

破“难题”:七年接力提升垃圾治理实效

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首提地,上海始终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城建环保委以“钉钉子”精神聚焦生活垃圾管理,连续七年通过立法和监督工作推动破解垃圾治理难题。

近年来,城建环保委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重大事项报告等形式,推动垃圾分类从“关键小事”深化为关乎城市品质的“民生大事”,实现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模式由1.0版迈入2.0版。“监督不是‘挑毛病’,而是帮政府找症结、为群众解难题,让垃圾分类落地生根。”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醇晨表示,“我们紧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贯彻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对症施治,推动法规逐条逐款落到实处。”

2023年,城建环保委聚焦巩固提升垃圾分类实效,逐条对照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历时3个月,执法检查组深入12个区、20多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向四级人大代表、市民开展法规实施情况调查,收集调查问卷9700余份。此次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出台《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升至42%,全市生活垃圾管理模式步入2.0升级版。

2024年,城建环保委结合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2.0版相关规定进行监督调研并开展专题询问。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林海平介绍:“当天有18个市政府部门到场备询,10余个部门现场回答了相关询问,督促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履职担当。”监督中,城建环保委发现部分公共场所存在垃圾箱数量较少、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后,及时告知政府部门,推动优化垃圾箱配置,在道路、公共广场等增加垃圾箱近7000个,着力满足市民和游客需求。

2025年,聚焦持续推动法规贯彻落实和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城建环保委听取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将垃圾分类作为市人大代表集中联系社区的主题之一,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调研发现的节假日居民垃圾投放不方便问题,推动政府部门即知即改,在全市试行“节假日投放模式”,各小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可能延长投放点位开放时间,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经过持续监督,垃圾分类观念深入人心。在源头分类方面,全市湿垃圾分出量占干湿垃圾总量的34%,远超全国超特大城市平均21.5%的水平。在资源利用方面,建成干垃圾焚烧设施15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13座,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总能力日均超过3.9万吨,较2022年提升14.7%,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源头减量率达5%,持续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同时,累计完成近2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微更新、7255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专项更新,建成1089个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Ⅰ类小区。城建环保委委员许丽萍评价说:“我连续多年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也感受到了精细化管理的成效,比如我家小区投放点新配备了洗手池、自动通风除臭装置,分类更方便,环境也更洁净。”

生活垃圾管理没有“终点线”,监督工作也需久久为功。下一步,本市将建立具有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3.0版,城建环保委也将持续跟进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聚焦新问题开展靶向监督,推动垃圾分类持续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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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新题”:先行先试推动制度创新突破

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指出,要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2024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首部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对此,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醇晨表示:“在全国率先制定专门规范无废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上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标志着上海在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争当全国城市建设排头兵的过程中,在无废城市法治建设方面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体现了上海高质量立法的创新探索和最新成果。”

无废城市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为确保立法高质量,城建环保委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并通过举办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的代表论坛和代表培训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推动法规草案不断成熟完善。针对上海超大城市特点,法规要求建立本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地方标准体系,强调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对绿色生产、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绿色办公和绿色生活作出更高要求,提出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分类回收体系,探索再生资源、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三网融合,健全碳普惠机制,细化无废细胞建设,加强数字赋能等,通过加强引导、激励、保障和刚性约束的效应协同,为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强化法治保障。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魏蕊表示:“法规结合国家要求和上海实际,着眼全域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激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为本市无废城市建设作出了系统制度设计,有利于形成全社会推进美丽上海建设的强大合力。”

自2024年6月5日施行以来,无废城市建设条例有力推动了本市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回收体系,推进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取得显著进展,无废城市建设初见成效。

为支持浦东新区深化建筑领域改革,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在更大范围实施,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建筑师负责制的地方法规,即《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在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魏蕊看来,法规总结固化近年来浦东新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对上位法有关规定作出适当变通,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建筑师负责制提供了法治保障。

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林海平介绍说:“法规作出两方面变通规定,明确责任建筑师或其指派的一名团队成员可以担任评标专家,赋权责任建筑师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技术审查工作。”具体而言,为充分发挥责任建筑师作用,法规对评标专家的产生方式作出变通规定,明确责任建筑师或其指定的一名团队成员可以作为评标技术专家参与评标工作;同时,规定经责任建筑师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无须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即可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对此,城建环保委委员施政认为,“适当变通既有利于激励责任建筑师提升专业能力,又为政府部门提升审批效率提供了法治支撑”。

法规施行后,建筑师负责制由浦东新区逐步推广至全市,全市试点项目从法规实施前的75个增加到180个。

答“要题”:攻坚冲刺加速完成立法任务

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上海的重大战略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明确提出的“加快补齐高端航运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提升航运资源全球配置能力”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的意见》精神,2024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修改从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并全力推动当年完成立法。城建环保委主动牵头,一场与时间赛跑的立法攻坚战随之展开。

“这次修法,中央有部署、发展有需要、时间很紧迫,我们必须跑出加速度,确保法规及时供给、引领和保障改革。”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陆靖道出了此次立法工作的迫切性。城建环保委迅速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在全面梳理国家战略与市委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紧锣密鼓地倒排工期、压茬推进,从明确修法重点到形成草案文本,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为法规在年内完成“预转正”并颁布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速不减质,立法质量是生命线。面对航运中心建设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中央和地方事权交织的复杂情况,城建环保委在常委会领导下,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力求形成最大共识。“时间再紧,调研的深度和征求意见的广度也必须保证。”陆靖副主任委员表示,“法规要能用、管用,就必须倾听一线的真实声音。”为此,立法专班密集开展了17场座谈会,实地走访港航、邮轮、保险、航空等各类企业单位28家,全面把脉政策需求与法律瓶颈。同时,五轮书面意见征询覆盖了中央在沪单位、市和区政府部门、海事法院、江浙皖交通管理部门等114家单位,累计收集建议446条,采纳320条;委托上海海事大学开展的平行课题研究、多场专家论证会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等,也都为草案打磨提供了宝贵的支持。

经过数月攻坚,修改后的法规草案紧扣提升上海航运资源全球配置能力这一核心,在促进航运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强化高端航运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航运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与完善。这部在紧迫时限内完成的高质量法规凝聚了各方智慧与努力,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从“基本建成”迈向“全面建成”、打造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升级版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拥有1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的历史文化名城,上海早在2002年就率先制定了《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包含古镇在内的历史风貌保护奠定了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古镇风貌退化、保护职责分散、业态同质化、文化挖掘不足等新挑战日益凸显。对此,市委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强古镇保护立法研究。“古镇是活着的历史,现有的保护能级亟待提升。”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醇晨表示,“我们认识到,必须为上海的历史文化名镇量身定制一部更专门、更有力的保护条例,来完善体制机制,系统性地强化法治保障。宁可前期工作加压提速,也绝不能给城市留下不可逆的遗憾。”

2025年3月底,该立法项目正式启动。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城建环保委牵头组建立法工作专班,高强度、快节奏推进工作。在立法调研中,城建环保委坚持用“脚步丈量”实情:在数月内密集走访了浦东新场、青浦朱家角等上海所有11个国家级名镇,实地察看保护现状和难点;赴苏浙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在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召开专家咨询会,倾听学界智慧。在起草阶段,城建环保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对草案进行了多轮集中修改和深入讨论,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每一处修改都力求精准反映调研实情、有效解决现实问题。

历经9个月的高效推进,《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于当年1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规共五章四十一条,系统构建了从总则、保护要求到传承利用、保障监督的完整框架。正如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魏蕊所说,“保护不是封存,而是要注入当代活力,实现良性循环,这才是真正的传承”。法规既强化刚性保护,更注重活态传承,专设“传承利用”章节,强调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支持非遗活态传承、老字号技艺传播与文旅深度融合,鼓励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与经济价值。展望未来,这部法规将为上海古镇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铺设坚实法治轨道。

小知识

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市人大在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受市人大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

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对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

负责联系市人民政府住房建设、交通、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绿化市容等主管部门,联系本市各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