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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民生践初心履职为民谱新篇——市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综述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   作者:文/宋箐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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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百姓民生;既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安康,也体现一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本届以来,市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强领导下,在陈靖、徐毅松副主任直接带领下,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依法履职的价值追求,把党委关注、改革所需、群众所盼作为履职方向,统筹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以法治力量增进民生福祉,以人大担当服务改革发展,在新时代上海社会建设实践中留下了坚实足迹。

本届以来,委员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法律性决定累计13件,开展执法检查、专题监督、立法调研等工作数十项,一批监督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一批代表建议转化为改革举措,一批创新实践在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交流推广,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上海实践贡献了人大社会建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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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关切作为履职方向

让每一部法规都回应人民期待

法治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社会建设领域涉及民政、养老、就业、社会保障、医保、体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青年发展、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委员会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把群众关切写进法规,把基层智慧转化为制度设计。

顺应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委员会推动修订《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围绕陪护假、意定监护、养老服务、银发经济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作出制度回应,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更加全面、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条例全面细化的意定监护制度,填补了当前民事制度领域的空白,受到市委书记陈吉宁同志的充分肯定。

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期盼,委员会推动制定《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聚焦医保基金监管、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药品集中采购、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等改革重点,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立足殡葬领域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委员会积极推动《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修法,坚持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秩序,为有关部门治理行业乱象、规范服务收费提供法规依据,推动殡葬服务更加规范有序。

围绕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现实关切,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妇女、残疾人、新就业形态等群体权益保障,通过推动制定、修改《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不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让城市发展更有温度、更具包容性。

紧扣体育事业发展和全民健身民生需求,委员会推动制定《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针对健身行业预付费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促进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服务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

着眼社会组织规范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积极推进《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制定,在全国率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地方立法探索,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行提供制度支撑。

聚焦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目标,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定》于2026年5月底审议通过,并于6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关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省级人大法律性决定。

在立法过程中,委员会坚持守正创新,紧扣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固化实践成果,推动法规更加符合改革方向、契合基层实际、回应群众期待。委员会还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渠道,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6年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医疗保障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最新规定,已经被地方法院援引为相关案件审判依据。

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监督重点

让人大监督更有民生温度

监督工作有没有成效,群众最有发言权。委员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反映最集中、改革发展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连续监督、跟踪监督,不断推动一件件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聚焦银发守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委员会持续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养老人才培养、老年助餐、适老化改造等重点领域开展深入调研,深入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点、农村养老服务场所,与基层干部、养老服务人员和老年人群面对面交流,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聚焦就业之本,夯实民生发展坚实根基。委员会坚持立法与监督相结合,在2023年制定了《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后,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专题监督和就业创业专题调研,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推动就业优先战略更加精准落实。

聚焦韧性城市,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维护城市运行安全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任务之一,持续聚焦安全生产、基层应急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督和相关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企业、社区、园区和重点场所等基层一线,梳理事故案例,查找风险隐患,推动压实政府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围绕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和“十五五”规划编制调研,聚焦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多元共治格局构建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推动城市安全治理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

聚焦民生关切,精准开展监督调研。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完善生育支持、就业保障、家庭建设、宫颈癌疫苗注射等政策措施;围绕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委员会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监督协调,推动便民惠民政策更好落实。

监督不是终点,而是推动问题解决的新起点。在监督实践中,委员会坚持监督与立法相互促进,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把法规实施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促使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委员会还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方式创新,在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化综合执法检查中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五全工作法”,即对存在问题“全方位纳入”、对调研实施主体“全口径覆盖”、人大代表“全流程参与”、调研对象“全范围囊括”、推动监督“全领域见效”,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得到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

让群众智慧转化为制度力量

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委员会始终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努力把群众意见变成立法建议,把代表建议转化为制度成果,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代表专业小组建设持续深化。围绕社会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委员会持续加强养老服务、社会治理两个代表专业小组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创设“召集人+课题小组”工作模式,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重点议题自行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形成多份调研报告。代表从“参与活动”向“参与决策”深化,从“提出建议”向“推动落实”延伸,越来越多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法规完善和政策优化的重要内容。

代表参与立法监督持续深入。委员会积极探索代表全过程参与机制,在执法检查启动前,围绕检查方案、监督重点、调研方式等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在检查过程中,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和问题梳理;在形成监督报告阶段,认真吸收代表意见建议,使代表作用贯穿监督全过程。

民主实践平台载体持续丰富。代表论坛、专题沙龙、集中视察、专题培训等活动持续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点、联系社区等平台作用不断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组织等各类代表和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更加畅通,基层声音能够更加及时有效进入决策过程。

人大宣传呈现形式持续多元。委员会注重讲好社会建设人大故事,推动人大监督、代表履职和社会宣传相互促进。围绕老年助餐、社区养老、适老化改造等群众关注领域,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媒体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围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制定,积极宣传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生动案例,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身边。

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责任担当

在改革实践中彰显人大力量

社会建设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委员会始终坚持胸怀“国之大者”,把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与保障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围绕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积极履职尽责,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人大担当。

坚持协同联动,聚力长三角社会建设一体化发展。委员会与苏浙皖三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加强交流合作,围绕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协同立法、协同监督和协同调研。围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三省一市人大共同推动相关制度落实,促进区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坚持服务改革,聚力重点领域立法及研究储备。围绕技能人才发展、社会组织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调研,不断增强社会建设领域法治供给能力;围绕“十五五”时期社会建设重大问题开展韧性城市建设等前瞻性研究,为市委科学决策和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参考。

坚持交流互鉴,聚力打造上海人大实践品牌。积极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任务,加强与全国人大社会委及兄弟省市人大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推动上海社会建设领域改革实践和人大工作经验交流共享。2026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到上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执法检查时,蔡达峰副委员长批示肯定上海人大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立法、并在城市建设中全面实施取得可嘉成绩,要求执法检查组认真吸收、充分反映。

本届以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始终坚持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社会建设全过程,努力推动人民群众在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都能感受到民主参与的力量、法治建设的温度。

奋楫扬帆启新程,砥砺奋进再出发。站在新的起点,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更好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