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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效能提升的制约因素与突围路径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   作者:文/郑 辉   2026-08-26

2026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甘肃调研时强调,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关键是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求。

一、十二字要求的内在逻辑

政治定位上,人大监督不是“唱对台戏”,而是在党的领导下与其他国家机关同向而行;功能定位上,监督寓于支持之中,通过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帮助“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履职;价值定位上,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保障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三者相互贯通、相互支撑,构成“方向—效能—边界”的有机整体:正确监督是前提,决定根本方向;有效监督是目的,检验实际成效;依法监督是底线,保障规范运行。三者统一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一根本目标,共同回答了新时代人大监督“往哪走”“怎么做”“底线在哪”的根本问题。

这十二字要求直指当前人大监督中最突出的问题:监督制度日益完备,但监督实效与制度设计之间仍有明显落差;监督程序不断规范,但监督刚性始终难以真正强起来。如何破题?需要在找准短板中靶向发力,在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实效上寻求突围。

二、人大监督工作短板诊断与原因分析

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对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仍存在短板。

(一)监督选题聚焦不够,精准性有待提升

年度监督计划有时存在“求全求多”倾向,经济、民生、生态环境、法治各领域皆有涉及,看似不留死角,实则力量被摊薄、深度不足。简析之,深层原因有三:一是议题遴选机制科学性不够,主要依赖部门报送和惯例延续,缺乏对“裉节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的深度研判;二是对监督资源稀缺性认识不足,追求面面俱到导致浅尝辄止;三是监督议题与社情民意联动不够,对12345热线数据、代表联系群众收集的诉求以及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等民意资源整合利用不充分。

(二)监督过程刚性不足,穿透力有待加强

当前问题是“明察多、暗访少,审议多、交锋少”。部分执法检查习惯于“踩点式”走访、“盆景式”察看;审议发言“点赞”多于“点穴”,建议偏于温和空泛;有些法定的刚性手段长期处于“休眠”状态。原因在于:一方面监督主体存在一定程度的能力不足,面对专业性较强的政府事务缺乏深入追问的底气;另一方面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解出现偏差,将“支持”等同于“回避矛盾”,担心“问得狠了影响关系”等。

(三)监督手段运用单一,协同效应有待发挥

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运用七种法定监督方式(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审查、批准有关财政经济工作事项;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和宪法、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进行监督,实际工作中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足。满意度测评尚未普遍推行,审议意见跟踪问效缺乏刚性约束,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监察监督的协同联动尚处于探索阶段。根本原因在于“闭环”意识不强,一些监督活动止于听取报告和形成审议意见,对整改落实缺乏持续跟踪,“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完整链条未能有效形成。

(四)监督能力存在短板,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制度框架已经搭建,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监督能力提升涉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结构优化、代表专业素养培育、智库资源有效利用等多个层面。部分专门委员会力量配置不够充实,财经、法律等领域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代表培训“通识课”多、“专业课”少,难以适应日益专业化的监督需求。

三、人大监督工作改进路径与制度完善

找准问题是前提,拿出方案是关键。要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指引下,从五个维度系统发力。

(一)优化监督选题机制,在精准上下功夫

正确监督首先体现为精准选题。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建立“监督议题竞争性遴选机制”,每年聚焦2至3个事关发展全局的“硬骨头”开展深度监督,不求面面俱到,但求做精做实。可连续将重点工作列入年度监督计划,持续跟踪、久久为功。同时建立监督议题与社情民意联动机制,依托12345热线数据、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收集的诉求、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锁定群众实实在在的急难愁盼。

(二)增强监督过程刚性,在做实上下功夫

赵乐际委员长强调,坚持有效监督,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重点,把前期调研、实地检查、会议审议等做深做实,切实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其关键在于打破“走马观花”式监督惯性。调研环节要推广“四不两直”方式,让暗访成为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的常态化举措;审议环节要营造“真较真”氛围,探索建立审议意见辩论环节,对涉及重大民生或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启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组合模式,让政府部门负责人现场回应追问、接受评议。

(三)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在协同上下功夫

依法监督既要依法行使权力,更要依法用好权力。可借鉴福建大田县创新建立的“人大+检察”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经验,秉持“守正创新、一督到底”的理念,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先行试点。建立“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三张清单制度,审议意见需指向具体问题、具体部门、具体时限;对整改不力者,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回头看”审议,对敷衍塞责、逾期不改者,依法启动质询等刚性程序;针对跨区域、跨部门问题推行联动监督,避免落入“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窠臼。

(四)提升监督专业能力,在善为上下功夫

监督能力是监督效能的底座,要着力解决“本领赤字”和“知识不足”,让监督主体既“敢监督”又“会监督”“善监督”。要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吸收财经、法律、城建、环保等领域专业人才进入常委会组成人员队伍;推动代表培训从“通识课”向“专业课”转型,分领域、分层级开展精准化培训;建立健全人大智库体系,在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中吸收专业代表和独立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对重大事项开展综合评估。

(五)构建完整监督闭环,在见效上下功夫

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推动问题解决。审议意见不能“一交了之”,整改落实不能“一报了之”。要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督闭环:事前注重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事中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发现执行偏差,事后着重评估整改成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循环往复,确保每一次监督都有回音、有落实、有成效,真正从“程序性监督”走向“实质性监督”。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关键在于一个“实”字——选题要求实,过程要扎实,整改要落实,能力要充实。四者环环相扣:选题求实方能对准靶心,过程扎实方能穿透问题,整改落实方能见到成效,能力充实方能善作善成。离开了“实”,十二字方针就是空中楼阁;落到了“实”,制度优势才能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者单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