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农”问题,一头连着国家发展大局,一头牵着千万农户生计,从概念首次提出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中央一号文件持续部署到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上海虽然农业经济体量占比不高,但保障城市供应、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一直是城市发展不可替代的根基。
2023年以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立足超大城市农业农村工作特点,摸索出一套对标顶层、紧贴民情、闭环落实的清晰履职逻辑,为上海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全面振兴之路筑牢法治支撑。
双向定策把准履职“开篇题”
城乡资源分配不均、农业科技扶持不足、集体资产运营有堵点、农民增收存在瓶颈……“三农”工作千头万绪,如何科学制定立法、监督计划成为履职首要问题。
“我们始终坚持‘上接战略、下连民心’的核心思路,把中央部署的重点、基层群众的关切作为每年立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杰表示,委员会摒弃闭门研判模式,三年来持续优化选题机制,确定了一套“双向对标模式”,让履职更贴合实际。
每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全年“三农”工作的行动总纲。委员会第一时间根据文件精神,结合上海“三农”工作实际,向常委会提出立法、监督项目的建议,努力把国家乡村振兴宏观要求转化为上海可落地、可执行的地方性法规与专项监督任务。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将种业振兴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委员会立刻建议常委会将制定《上海市种子条例》列为年度正式立法项目。当年9月条例表决通过,11月正式施行,为上海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提高种业创新水平夯实了法治基础。同年同步启动历时半年的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照一号文件乡村振兴任务,梳理法律法规要求,逐项核验落实成效。
2024年和2025年,委员会的依法履职继续紧扣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4年一号文件号召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突出科技改革双轮驱动,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启动《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修订,为更好服务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同步开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浦东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调研,盘活乡村资金、土地等要素。2025年一号文件首提农业新质生产力,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立法调研、科技创新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等工作。
紧扣一号文件谋划全年履职任务的同时,委员会坚持多重维度综合考量,将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核心标尺。“所有监督选题,源头都来自基层民意。”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荣介绍,委员会三年多来的多项重点监督调研都来自各级人大代表常年下村走访、联系群众收集而来的共性诉求。
2024年沈文等多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集中反映设施农业发展存在政策界定、建设标准、土地资源等各类制约因素,委员会结合日常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积极推动议案落实,相关内容纳入当年常委会监督计划。2025年许伟书等代表针对农民经营性收入下滑、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大等问题提交议案,与委员会调研掌握的情况一致,委员会马上建议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项目,农民增收工作情况专项监督随即展开,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靶向督治做实监督“后半篇”
“人大监督不是简单查问题、提意见,更重要的是推动问题整改。”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立云介绍,为做实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委员会系统梳理多年监督工作实践,制定了关于强化问题清单办理监督、健全闭环监督机制的工作方案。“我们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交办当面沟通、办理节点跟踪、问效代表评议’的工作方法,创新打造了一套清单式闭环监督工作机制。”
监督启动前,委员会及时对接政府相关部门,摸清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为后续监督找准切入点,同时逐条梳理对应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让检查工作有据可依。调研期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深入田间地头、农业企业、农户家中面对面交流,倾听一线真实心声,简易问题当场处置、即知即改。
调研结束后,委员会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为推动问题清单的研究解决,牵头召开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沟通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办公厅监督协调处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共同参加。该模式一改以往“文来文往”的传统交办方式,建立“当面沟通交办”机制,显著提升整改效率。
为防止“一督了之”,委员会探索形成“闭环监督”工作模式,全程盯紧整改时序。清单交办后,持续跟踪部门交办落实进度;政府报送整改复函前,提前安排专题会议了解对每条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邀请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评价整改成效并反馈给政府部门;对监督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于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将相关意见建议转化为立法建议、持续监督议题或代表议案建议,形成“监督—落实—再监督”的良性循环。
这套做法已被吸纳进《上海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向深攻坚夯实法治“全过程”
“当前条例已进入关键冲刺阶段,各单位要抓紧对标节点、打通堵点。”近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会议紧凑务实,四方人员围坐案前细化阶段任务,全力推进《上海市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若干规定》各项立法流程。都市现代农业立法工作自2023年启动调研,2026年正式列入立法项目,现已进入关键冲刺期。
上海作为资源要素高度集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肩负着打造全国都市现代农业标杆、探索超大城市乡村振兴路径的示范使命。“对标国际一流、世界先进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上海还存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足、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不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深、农业组织能力偏弱、农业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不够等困难和瓶颈。”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党组书记沈文长期扎根农村,关注到产业发展堵点与迫切立法需求后,领衔提交了都市现代农业立法议案,参与见证了委员会持续攻坚、一步一个脚印夯实立法基础的全过程。
三年间,委员会先后联合市农科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开展基础摸底调研,全面梳理全市农业产业现状;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司法局进一步深化立法调研,形成了法规草案初稿;调研组先后奔赴浦东、青浦、金山、崇明等区实地走访,细化科技扶持、城乡要素流动、制度保障等核心条款。
沈文表示,“市级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期望高”是立法调研中最深的感受。“立法过程把握有度、循序渐进、科学务实,即将提请审议的《上海市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若干规定(草案)》,尤其是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相关条款,必将为上海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带来实质性变革。”
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同样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兴旺的必由之路,更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物质保障。上海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规模虽居全国前列,但长期面临特别法人地位难落实、组织成员身份固化、发展空间受限等瓶颈。2023年至今,委员会接续三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专题调研,全域走访深挖实情、转化改革对策。
2023年,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组建跨领域联合调研组,深入松江、金山、嘉定、青浦等典型镇村、产业园区实地走访,通过现场踏勘、座谈交流、入户访谈,梳理集体经济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挖掘委托经营、联合共建、区级抱团等特色发展模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后续两年持续深化调研成果转化,并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起草论证工作,将基层调研收集的问题、创新实践经验融入法规草案,围绕成员身份认定、集体资产界定、资产收益分配等重点进行制度设计,推动有关方面深化论证、完善内容,为下一步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准备。
向暖惠农答好增收“暖心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上海农村居民收入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省级行政区首位,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122元,但城乡收入差距、农民增收瓶颈、地区发展失衡等客观存在,群众期盼实实在在。过去三年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始终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促进农民增收专项监督是2025年重点民生监督项目。调研组联动宝山、闵行、嘉定、青浦、奉贤五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农民收入四大构成,走村入户、实地察看,与村干部、村民代表面对面“算账”。
“上海农民增收工作有基础、有成效,但结构性、机制性短板突出。”领衔提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本市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情况专项监督的议案》的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伟书坦言,调研过程中多个一线细节印证了农民增收的突出问题——农业经营性增收压力凸显、农民就业增收质量不高、收入结构失衡,高位增收难度持续加大。
许伟书表示,这次监督让他更加坚定:农民增收已经从“解决有无”转向“提质增效、长效稳定”,必须通过精准监督推动政策再完善、机制再健全、举措再落地。
在深入开展调研基础上,专项监督调研报告深入分析4个方面问题,并提出进一步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壮大乡村产业、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等4方面意见建议13条,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助力。
农民住房诉求也是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2025年,委员会联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等开展规划非保留村(集建区外)农民建房专题调研。聚焦2001年后新生农民子女、失地镇保户等特殊群体建房难题,梳理规划管控、用地供给、审批流程中的各类堵点,形成专题汇报材料上报。委员会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平衡村庄长远规划与群众基本居住需求,推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力解决农民建房相关问题。
种子条例筑牢种源根基、集体经济调研充实村民“钱袋”、都市现代农业立法擘画产业蓝图、全链条监督守护农民美好生活……三年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立足超大城市乡土实际,心系沪郊乡村发展,用一部部法规、一轮轮走访、一份份调研报告,持续为上海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注入人大法治力量。
小知识
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农业与农村发展方面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对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
负责联系市人民政府有关农业的主管部门,联系农村改革、农村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联系本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加强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有关委员会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