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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笔,书写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文章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   作者:​文/本刊评论员   2026-04-29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从“要素协同”向“机制协同”深化、从“物理联动”向“化学反应”转变的关键阶段。关键时刻需要关键之举。法治就是打破行政壁垒、畅通制度堵点,让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让公共服务均衡普惠、让长三角发展成果真正惠及于民的关键之举。

今年3月,沪苏浙皖四地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作为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区域协同立法,该规定聚焦企业跨区经营与个人异地办事的迫切需求,构建“一网通办”的服务体系,是长三角在“软联通”上啃硬骨头、在制度集成上迈出的关键一步。至此,沪苏浙皖四地人大已携手制定了7部文本内容基本一致的协同法规,上海人大还在11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了“长三角”专章,基本构建起以一体化决定为引领、示范区立法与专项领域立法协同推进的法治保障框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长三角协同立法是立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的新气象。区域协同立法探索了单一制国家区域治理的新路径。通过地方立法权的协调行使,为破解跨行政区划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统一市场规则、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供了法治方案,是地方立法在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的机制创新,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有益贡献。区域协同立法提升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新境界。协同立法聚焦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将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提升完善为稳定的法律制度,又以法律的权威巩固改革成果,引领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深化,实现了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比翼齐飞。区域协同立法拓展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新价值。协同立法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长江禁捕的闭环监管,还是社会保障卡跨省通用,抑或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协同立法始终关注民生保障和群众期盼,让一体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区域内企业和居民,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践行立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新征程上,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重任在肩。要继续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国家战略需求,在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统一大市场构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推出更多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协同立法项目。要不断优化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提升协同立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更加注重立法与实施的联动,加强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立法后评估,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真正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治”。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一篇大文章。法治协同是这篇文章中最具分量、最具生命力、最具影响力的章节。以法治之笔绘就一体化发展蓝图,以协同之力破解发展难题,既是长三角践行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上海人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体现。相信在三省一市的共同努力下,长三角协同立法必将不断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为长三角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作者:常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