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同步施行。《规定》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也是以法治方式巩固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成果、提升治理效能、支持改革创新的重要立法。
3月26日、27日、31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三省一市法规同步制定、同步审议、同步实施,标志着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从实践探索走向制度定型,从分散协同走向统一规范,推动更多事项跨省(市)通办,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立法护航一体化:国家战略指引下的必然选择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强调要循序渐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分类推进各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均提出,要“创新跨区域服务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支持长三角探索更多异地事项跨区域办理、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近年来,三省一市扎实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批服务事项已落地见效,对提升企业个人异地办事便利度和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跨区域办事仍需要统一标准、衔接流程、通畅数据,亟须以法治手段破解堵点、巩固成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携手开展政务服务领域协同立法,将成熟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健全跨区域协同机制,更好满足企业经营与群众办事需求,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协同立法聚合力:三个“共同”、三个“统筹”打造立法样板
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定》的制定工作,积极推动将其列入长三角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三年工作计划(2025—2027年),并共同确立为本省(市)2026年度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始终坚持依法协同、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的原则,以三个“共同”推进《规定》的制定工作,实现了立法的三个“统筹”落地。
三个“共同”筑牢立法根基。共组专班推进立法工作: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安排专人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密切沟通、凝聚共识,高效、有力推进立法工作。共聚合力开展立法调研:多次开展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合调研,并共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长三角示范区和三省一市企业、专家的意见建议。共汇众智开展立法起草: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规定》的框架结构、核心内容,线上线下联合组织多次集中起草和改稿工作,逐字逐句反复打磨《规定》,确保法条精准务实。
三个“统筹”保障一体实施。统筹文本内容:三省一市采用文本协同的模式,以高效统筹寻求最大公约数,同时兼顾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创新。统筹审议进度:三省一市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时间安排、表决时间上保持同步,以高效统筹确保立法进程的协同化。统筹实施落地:三省一市统一明确《规定》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以高效统筹确保《规定》内容的一体化落实。
全过程协同、全链条衔接,让此次立法成为区域协同立法的典范,为全国政务服务法治化建设提供长三角方案。
民呼法应接地气:一线调研听民意精准回应急难愁盼
《规定》的制定过程始终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注重广泛听取、积极采纳政务服务对象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更贴合实际需求、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黄莉新主任高度重视此次立法,赴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调研,深入了解一线运行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政府部门、部分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与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常委会法工委会同苏浙皖三地常委会法工委开展线上联合座谈,进一步听取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三省一市专家学者及企业意见建议,还书面征求了部分政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建议,让立法更贴实际、更具操作性。
调研中,企业与群众聚焦跨省办事痛点难点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企业希望细化服务事项清单、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满足异地经营需求;群众期盼以“用户思维”优化服务设计,清晰知晓可办事项、办理渠道与流程。
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吸纳民意,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从“能办”向“好办”升级,在《规定》中作出了针对性修改完善:在第四条增加规定,明确“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回应企业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的诉求;在第五条增加规定,“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建设”“有关责任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以及办事指南”,切实方便群众知晓和办事。一条条修改、一处处完善,让法规充满了民生温度。
制度创新亮实招:五大亮点赋能“一网通办”提质增效
《规定》共十五条,紧扣国家战略、突出需求导向、坚持法治先行与制度集成,以务实管用的规则构建长三角政务服务协同新格局,五大亮点精准发力。
协同机制更顺畅:权责清晰,上下联动。明确三省一市省级政府研究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统筹协调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领域重大事项;各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具体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中央在地单位各司其职,做好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相关工作。
服务体系更完善:清单管理,渠道畅通。实行统一清单管理,由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并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保障线上平台稳定运行、加强线下专窗提质扩面、开设远程虚拟窗口便捷高效,全面公开服务渠道与办事指南;创新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统一服务标准、规范业务衔接,实现“同标准、无差别、便捷办”。
数据支撑更坚实:安全共享,互通互认。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完善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安全高效共享;严格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与商业秘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互通互认,扩大应用场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协同创新更有力:数智赋能,基层延伸。安全稳妥运用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提供智能引导、预填、帮办服务,提升智能化水平;鼓励银行、邮政等社会力量参与,拓展自助服务终端,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向身边覆盖;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先试,打造跨省(市)通办最佳体验地;加强创新举措交流互鉴,共同推动先进经验做法在长三角复制推广。
服务实效更可感:评价闭环,保障到位。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意见收集、流转、协同处理机制;加强运行效能监测,持续优化服务质效;强化财政保障、联合培训与专家支撑,为“一网通办”长效运行提供坚实保障。